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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教育体育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分宜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教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体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余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89号)、《中共分宜县委办公室、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分宜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分办字〔2019〕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现任分宜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辛欣

  办公地址:分宜县开物大道288号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中心10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05881273 邮政编码:336000
 

  机关职能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研究、拟定全县教育系统教育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 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承担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教学改革的具体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 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与组织实施工作,促进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负责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材计划,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 执行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承担中小学的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基础教育考试评价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承担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相关工作;落实国家基础教育基本要求,承担教学辅助材料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室设备配备工作;负责指导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五) 负责以培养技能人才促进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工作。

  (六)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七) 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师资学历达标工作;管理全县教师队伍,承担中小学教师培训和专业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工作;负责教体系统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

  (八) 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并监督检査语言文字应用工作,负责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九) 按规定做好校舍建设工程、校舍维护、教学设备的规划编制、项目报批、组织实施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各类教育专项经费、各类教育基础建设投资和国内外教育援助资金;负责教育体育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工作。管理学生资助工作。

  (十) 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民族体育、社会体育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青少年体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体育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

  (十一)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 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县各类学校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县各类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全县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职责管理

  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参与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县各类学校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县各类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全县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机构设置

  (一) 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财务股)。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处理局机关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机关日常采购、例会、系统负责人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局内外接待,文秘、机关文电处理、机要保密、信息、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教体局财政预决算书、财务日常结算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学校(园)收费标准。协助审计部门完成相关审计工作。负责县教育经费、事业有关数据统计填报工作。规范各学校经费管理使用,负责各学校财务核算工作。

  (二) 人事股。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劳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规划并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表彰奖励。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与管理。

  (三) 基础教育股(综合教育股)。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组织抓好中小学学生德育工作。开展素质教育,统筹管理学生体艺卫工作。提出全县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学区划分的意见。负责编制中小学招生计划。负责中小学教材、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包括残疾少年儿童教育、留守学生的关爱、农民工子女进城就学等。

  (四) 体育股。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检查县直、乡镇体育工作,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统筹规划全县业余体育训练、运动项目布局;指导或组织实施全县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参与省、市重大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县体育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县属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工作。研究拟定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市场服务管理,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管理。指导和管理县业余体校的训练;负责全县教练员、裁判员、体育教师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推荐申报国家级、一级、二级裁判;负责全县体育初级教练员资质的审批和初审、推荐中高级体育技术职称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指导、监督县体育各运动协会、总会的工作。负责新农村体育健身广场及体育健身路径建设。
 

  行政编制

  县教体局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督学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4名。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领导分工

  辛欣: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联系分宜六中分宜二小杨桥中心学校

  郭见虹: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任教体系统工会主席,分管党群、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体育和老年体协、综合教育、教体工会、安全生产等工作。联系分宜三小、县教师发展中心、县职业学校、湖泽中心学校

  钟小仁:党委委员、教育考试中心主任,分管办公室、绩效考核、财务、基础教育、干部人事等工作。主持县教育考试中心全面工作。联系分宜四中、分宜四小双林中心学校洞村中心 学校。

  京三海:一级主任科员,分管电教与教育装备、协助钟小仁同志管理基教、人事、招生与考试等工作。联系分宜中学分宜一小、县特教学校。

  罗莹:四级调研员,分管招商引资、勤办、人武、团委、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关工委等工作,协助郭见虹同志管理党群、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等工作。联系分宜二中新祉中心学校松山中心学校

  邓勤牙:副科级干部,分管校建、学前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行政审批、教育扶贫、学生资助、驻村包点、精准帮扶(含企业帮扶)等工作。联系县中心幼儿园高岚中心学校、操场中心学校

  黄晓英:正科级干部,分管师德师风、教学研究、改革创新、计划生育、妇女、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联系分宜三中分宜镇中心学校

  黎建平:四级主任科员,分管教育督导、纪检监察、信访、综治等工作,协管安全生产。联系分宜五中凤阳中心学校、洋江中心学校群英文武学校
 

  其他事项

  法定依据:中共分宜县委办公室 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国资局、县统计局、县教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分办字〔2019〕27号(2019年3月26日)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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