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有平,男,汉族,江西新余人,1968年12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入党,大专学历。
现任新余市渝水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人物履历
1987年9月,宜春农校农学专业学习;
1989年8月,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干部
(其间:1993年10月至1995年10月江西农大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自考大专学习);
1998年2月,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镇长助理;
1999年2月,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党委委员;
2002年1月,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副镇长;
2004年2月,待安排;
2004年11月,新余市渝水区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组织员办主任;
2008年11月,新余市渝水区流动党员工作委员会书记(正科级);
2010年12月,新余市渝水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级);
2016年7月,新余市渝水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提名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6年8月,新余市渝水区人大党组成员,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提名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6年10月,新余市渝水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7年11月,新余市渝水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1年8月,新余市渝水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联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分管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办公室工作(包括党建、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财务、安全生产以及挂点帮扶等工作)。
任免信息
2016年7月,拟提名为渝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
2016年10月18日,渝水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当选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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