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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召开

  4月28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智萍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6人,实到3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新余市孔目江水体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及其说明、市人大农委关于《新余市孔目江水体保护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要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协同,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强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孔目江水体保护,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构建科学严密、系统完善的生态环保法规制度体系,努力从制度层面和源头上强化孔目江流域岸线管控,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切实以法治力量守护好“一江碧水”。

  涂群、林愚、徐文泊、雷斌、孙昕晖出席会议。肖秋根、谭闻、刘立斌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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