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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洪街道(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辖街道)

  马洪办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党政办公室

  起草党委、行政文件及各种文稿;2、负责来文来电办理,做到及时、准确、保密、统一;3、具体做好党委、行政有关会议和会务工作;4、调查研究、编发信息、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5、做好印章管理,电话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务; 6、负责对办事处大院的房屋、公共设施和设备等国有资产的调配、管理维修及对消防、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等管理工作。负责办事处食堂、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及管理工作7、完成办事处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政所

  1、办事处本级预算、决算工作;2、组织财税收入和核对支出上报;3、财政指标管理和资金调度;4、政府财务报告、乡财报表;5、各项资金支付、工资福利核算、发放及相关凭证审核、做账;6、金融扶贫相关工作7、村委、村小组财务票据的审核及做账工作;8、办事处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商办

  负责对接招商引资企业项目工作。2.负责规上企业统计报表,经济指标等工作。3.帮扶企业,为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如申报资金贷款,扶持资金等。4.做好总部经济工作,完成税收任务,服务好总部经济企业。5.完成上级单位及办事处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工作站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2、研究制定全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实施推进重大政策、重大行动、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   3、负责全办低收入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承担脱贫户和监测户动态管理工作;4、抓好乡村振兴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加强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5、做好乡村振兴信息宣传、典型人物事迹宣传,营造宣传氛围;6、负责承办高新区乡村振兴局和办事处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纪委(监察办)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办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3、负责调查、处理全办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政纪的行为。4、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办党风廉政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5、负责办事处党委行政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办(人大联络工作室)

  党建工作:

  1、在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各支部开展工作,负责全办党建日常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党委的决议。负责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决议、请示、报告等文件的起草,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当好党委的参谋;

  3、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检查、督促各党支部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4、做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各党支部进行调查研究,对党员的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确定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做好接转组织关系及党费收缴、党内统计工作;

  6、搞好统战工作,增进党与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联系,发挥协商共事小组的作用;

  7、积极组织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党校的培训及学习。

  人事管理:

  1、负责本办范围内,人员编制的呈报或核定;

  2、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

  人大办:

  督促办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

  做好对代表履职的管理服务工作,提高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反映群众对办事处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办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了解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抓好制度建设,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加强与上级人大的工作配合和联系,协助上级人大开展好视察、调研、代表联系等工作。
 

  三农办 (农经统计站)

  水务工作站:

  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水利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本乡镇水利行业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组织制订本乡镇水利建设总体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河流、沟渠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排涝、水电、节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整治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统一监督管理本乡镇水资源;组织制订本乡镇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制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安全饮用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和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管理、保护滩涂资源。

  组织、指导本乡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助实施水行政审批制度,协助管理取水许可,协助依法征收水利规费;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水事纠纷。

  组织、指导本乡镇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包括河道、水库、塘坝)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管理河道采砂,在县河道采砂管理领导组的领导下实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组织和指导河道、水库及塘坝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和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农业技术推广站:

  1.负责粮油新品种(系)、新技术、新农艺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2.负责粮油作物栽培技术的培训、指导、总结工作和粮油基地、园区建设工作。

  3.负责耕地质量监测和肥料使用技术工作。

  4.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5.负责品种管理,规范新品种(系)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6.负责种子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

  7.负责种子质量监控、市场管理,确保种子质量达国标,保护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8.负责种子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种子工程的技术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

  9.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林业工作站: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2、在县局领导下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在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防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在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国有林、乡村集体林、责任山、自留山。

  9、协助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10、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前、产中、产后服务。

  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12、承担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办

  1.新增低保资料收集录入、审批;2新增,退出,调整的低保户录入民政系统;

  3每月低保金发放;4临时救助的录入和审批及金额发放;5水库移民的数据核对及金额发放;6区里下发的数字民政系统低数据整改;7兜底保障台账的整理及更新;8老低保年审;9慢性病卡的登记及办理及定点医院更改;10医疗费用明细查询;11医疗报销资料的收集;12城乡居民的参保、中断及调整;13残疾人 高龄老人 颐养之家 儿童妇女 特困工作;14死亡注销;15参保登记;16待遇领取业务;

  17乡村振兴各类整改台账,就业务工信息监测与各类报表;18收集外出务工交通补贴资料;19失业与就业证登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登记等业务
 

  新农村建设办

  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公厕、拆三房建三园、督导农村户厕等工作
 

  规划所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2、全面负责办事处范围内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3、负责办事处范围内农村建房选址、审核呈报区自然资源局、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4、负责土地整理项目中各村之间的耕地调整、配合监理、技术员督促项目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好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纠纷、认真做项目部的各项工作;5、协助查处房屋建设中的违章违法行为和村民建房中的信访、投诉工作;6、协助土地“增减挂”项目旧房拆除、土地平整、挖排水沟、复耕及以迎查的相关软件资料准备工作;7、协助完成土地开发项目中的规划、土地平整、开排水沟、硬化及迎查的相关软件资料准备工作;8、协助完成土地复耕工作;9、完成办事处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交通办(公路所)

  一、建立完善本办事处机动车和驾驶人基本信息等工作台账;

  二、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协助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

  五、组织指导各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开展工作。
 

  综治办

  1、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全办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实施;2、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3、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全乡范围内突出的治安问题;4、指导、检查、督促各村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5、指导各村,开展调委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6、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司法所

  1、排查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矛盾纠纷,协助综治中心做好群体性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2、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法律进村入户活动,推进街道的依法治理工作;3、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4、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5、指导调解委员会工作、培训调解人员,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6、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和交给的其他任务;7、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做好敏感时期、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及重大节日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8、对基层组织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完善信息和协调各项维护稳定工作机制;9、对辖区各村、单位稳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司法工作人员。
 

  退役军人服务站

  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2、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6、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7、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卫生健康办

  1户厕摸排整改工作技术指导,督促村委完成当年新建户厕任务;2利益导向工作:中考加分、阳光助学、爱心保险、国家奖扶特扶的调查及系统录入及资金的发放等;3避孕药具发放、协助建立马洪红十字会等生育登记办理;4排查开展卫生运动报表、发放春秋除四害药物等;5全员人口更新,及时录入出生数据,死亡数据;6.疫情防控一切事务;7.计生网页系统日常运作维护协查管理.
 

  征地拆迁安置办

  一、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对高新区项目建设需要征收的土地做好征地工作。并现场协调上级相关部门、村委、村小组,确保征收土地的测量工作顺利进行。

  二、掌握好征地一手数据,核实征地资料,确保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准确无误。

  三、严格按照高新区相关的土地征收有关规定,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四、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对高新区项目建设需要拆迁的建筑做好拆迁动员工作。确保拆迁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严格按照高新区拆迁补偿标准,不私自滥用职权。

  五、管理好安置小区项目建设,选址、审批、规划设计、现场施工等做好协调管理作用,确保安置房项目顺利建设。

  六、严格按照高新区安置办法,管理好村民安置分配,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杜绝安置管理中出现问题、纰漏。
 

  环保所

  1、负责污水有效治理工作。2.负责防治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工作。3.监管工业企业达标排放。4.做好办事处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督查考核办

  (一)立项登记。

  1. 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督查件,根据文件签批要求登记备案督查。

  2. 办事处党委、行政决策部署和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原则上根据办事处党政办发文或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督查转办函登记备案督查。

  3. 办事处分管领导交办督查事项由具体分管部门发起《马洪办事处督查事项申请单》,经由发起部门分管领导和分管督查考核办领导审核,再报办事处主要领导同意后,登记备案督查。

  (二)任务分解。督查任务事项确定后,办事处督查考核办及时分解任务,明确落实目标、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需多个部门共同承办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及协办部门)。

  (三)交办通知。对重大的综合性督查事项,以办事处党政办名义下发通知;对专题性督查事项,以办事处督查考核办名义下发《马洪办事处督查事项交办单》或通知;紧急事项可通过电话直接将督查内容和要求通知承办部门。

  (四)承办办理。承办部门收到督查通知或交办单后,须呈分管负责同志审阅,并按要求和时限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督查事项,牵头部门须主动与协办部门商议共同办理,并负责牵头反馈办理结果。凡对承办责任部门有异议的,须在1个工作日内向办事处督查考核办反馈,由办事处督查考核办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视同无意见。督查事项有明确完成时限要求的,按要求时限推进完成;无时限要求的,牵头部门须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的意见和措施,经办事处领导同意后抓紧办理。

  (五)办理反馈。承办部门要按照督查要求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并及时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报告办理结果,需向上级部门回复的,及时回复办理结果。对办理没有达到要求或报送材料不规范的,退回重新办理;对需继续跟踪落实的事项,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有关要求并跟踪督查。

  (六)督查复核。对于重要督查事项,视情选择开展督查复核,切实增强督查实效。

  (七)立卷归档。实行一事一办结制度和销号管理,登记事项完成督查后,办事处督查考核办进行全面梳理,统一归档备查。
 

  武装部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组织民兵完成战备和治安执勤任务;2负责兵役登记和兵员征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伍军人安置、预备役军官和士兵登记、烈军属优抚工作;3组织和领导人民防空。

  拟制动员计划,做好动员准备工作;4组织民兵抢险救灾等;5战时负责实施兵员动员,组织民兵参军参战,保卫后方,组织支前。
 

  妇联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

  5、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

  6、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7、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9、承办办事处党委和上级交办其他事项
 

  工会

  1、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办事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2、负责办事处发展会员工作;3、推动建立与社区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4、组织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5、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参与协调处理劳动争议;6、监督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7、组织工会干部、职工培训,提高工会干部、职工的素质;8、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职工办好事、实事。
 

  团委

  1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决定。3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4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依托“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入党”工作。5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教育和管理,依法维护团员和青年的合法权益,严肃团的纪律。6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参与社会实践、帮困助学、希望工程等活动。 广泛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7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团的有关知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8负责团内年度统计和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9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办 (精神文明办、文化站)

  1、负责办事处公众号编辑;2、党史学习教育工作;3、协助党委中心组制定学习计划,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精心组织,完整记录。 4、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教育活动,包括专题讲座、理论辅导、理论研讨会、理论考试、知识竞赛、先进性事迹报告等;5、组织好本单位的内、外宣工作,完成区委宣传部下达的内、外宣任务,并结合各乡镇各单位实际,开展有创意的宣传活动;6、组织好通讯员的培训工作;完成党报党刊发行任务;7、切实加强对办事处文明单位的管理和创建申报工作。8、负责办内教育系统相关工作;9、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办教育事业发展; 10、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11、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功能室管理;12、村委文化室建设;文化活动队伍、阵地网络建设; 13、社区文艺汇演;14、文艺创作;15、辖区文物保护、管理;16、科普科协工作;17、体育工作;18、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办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19、负责提出年度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意见并组织检查、指导、实施。20、培养和树立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总结和推进经验组织开展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五星文明户等活动;21、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年度的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
 

  应急办(安全生产办、食品安全办、消防、城管中队)

  1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方针;2定期摸排全办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食品安全、防灾减灾村委、防汛抗旱、集镇管理工作,列出相关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3组织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完成演练、信息上报、值班值守等工作;4全力以赴,做好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做好农贸市场值班值守工作、交通疏导等工作;5负责做好办事处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地点:新余高新区马洪办事处大院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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