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办内设机构及职责
党政办公室
1、起草党委、政府文件及各种文稿;
2、负责来文来电办理,做到及时、准确、保密、统一;
3、具体做好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和会务工作;
4、调查研究、编发信息、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5、做好印章管理,电话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务;
6、负责对办事处大院的房屋、公共设施和设备等国有资产的调配、管理维修及对消防、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等管理工作。负责办事处食堂、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及管理工作;
7、完成办事处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民政所
1、负责优抚对象的管理与服务;
2、负责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办理;
3、移民直补及移民项目建设与管理;
4、农村低保审批与发放;
5、救灾救济工作;
6、大病医疗补助
7、基层组织建设及换届选举工作;
8、离任两老生活补助;
9、敬老院建设与老人管理;
10、五保户审批与生活费发放。
综治办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各项方针、政策;
2、精心组织管理联防工作,严格各种防范措施,确保一方平安;
3、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应承担的责任;
4、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安全防范意识与参与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5、加强对失足劣迹人员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组织参与监督院内外的联合帮教工作,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并落实帮教措施,做好持续教育;
6、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治保、调解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调解和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7、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8、及时上报综治工作动态和信息,完成好上级综治领导机构部署的工作任务。
计生办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服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树立婚育新风尚。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自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3、积极宣传,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提供优质服务;
4、协助办事处党委、行政及有关部门制定对本辖区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及其它计划生育贫困户的优惠政策,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物资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惠;
5、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对象,及时办理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提供一孩生育证送证上门;
6、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及时审检或出具《婚育证明》,并与有关部门互通信息。
招商办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媒体等宣传方式,宣传我办招商引资政策,提升招商引资能力;
2、充分利用城东办事处优势,打造我办招商引资新环境;
3、建立招商引资合作机构,扩大我办招商队伍,增强招商实力;
4、强化招商,吸纳税源,精心组织,做好服务;
5、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及时为领导提供数字依据;
6、完成上级和党委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征地拆迁安置办
1、配合和承担辖区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2、负责组织人员对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进行调查摸底、丈量房屋、清点附着物;
3、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研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提出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建议;
4、协助好建设单位用地情况的跟踪检查,督促用地单位进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落实项目建设耕地占补平衡措施;
5、负责向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宣传和提供与征地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财政所
1、编制办事处预决算;
2、组织财政收入;
3、执行单位预算;
4、单位会计核算;
5、涉农专项资金管理;
6、一卡通资金管理;
7、固定资产管理;
8、乡村债权债务管理;
9、村级集体资金管理;
10、会计档案管理。
纪委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办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办事处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负责组织协调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负责调查处理本办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行政处分;
5、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及维护党纪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
公共资源交易站
1、负责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接受报名、安排交易时间和场地;
2、依法组织交易活动,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与服务、信息资料和交易场所等服务,协助调解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各类纠纷,维护交易秩序;
3、为行业监督、行政监督及其他相关机构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平台,保存交易过程的相关资料用以备查,对场内交易活动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行业监督、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
4、对中介机构进场操作的项目交易进行程序性监督;
5、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组织办
党建工作:
1、在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各总支(支部)开展工作,负责全办党建日常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党委的决议。负责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决议、请示、报告等文件的起草,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当好党委的参谋;
3、加强对各党总支(支部)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检查、督促各党总支(支部)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五个好村党总支”活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4、做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各党总支(支部)进行调查研究,对党员的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确定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做好接转组织关系及党费收缴、党内统计工作;
6、搞好统战工作,增进党内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联系,发挥协商共事小组的作用;
7、积极组织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党校的培训及学习。
人事管理:
1、负责本办范围内,政府的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的呈报或核定;
2、负责本办事业站所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资格认定等呈报核定工作;
3、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
远程教育站点管理:
1、负责向高新区远程教育办公室及时汇报各基站的情况;
2、负责管理本办范围内的各个远程教育站点的工作;
3、负责各个远程教育站点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
4、负责组织对各个站点的操作员进行学习、培训,对各个站点的远程教育软件的及时更新。
三农办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三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宣传党的三大方针、政策;
2、协助办事处制定林业、水务、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农业生产经营;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来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办事处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及公益林管扶工作;
6、完善农机农技服务体系,承办农机补贴申报和核查工作,加强农技推广和技术服务;
7、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引导、培育、发展、管理、“农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8、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提供土地供求信息、完善土地承包合同;
9、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及时掌握汛情、旱情动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和旱情协调用水;
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进我办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
武装部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军事用词,请慎用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役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农医所
1、农村大病医疗救助;
2、门诊统筹;
3、新农医缴费与建档工作;
劳动保障所
1.新农保缴费与建档工作;
2、新农保生活补助审批与发放工作;
3、小集体事业养老保险身份认定与服务工作;
4、社保卡发放与管理工作;
5、就业失业证办理;
6、就业登记与宣传工作。
环卫所
1、督促辖区商住户保持门前卫生清洁,确保垃圾入桶;
2、督促保洁队伍及时清运垃圾,确保日产日清,环境整洁;
3、督促保洁队伍加大“五堆”清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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