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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原房管局2019年机构改革并入),为正科级。

  单位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钤山东路99号政务服务中心19楼

  邮政编码:336600

  联系电话:0790-7139921

  主要负责人:卢峰(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订住房保障、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和燃气行业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指导落实。

  (二)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工作。拟订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安排,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售、租对象资格审批。

  (三)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拟定改革方案及相应的政策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后续管理。

  (四)负责监管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编制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牵头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审联验工作,承担商品房质量认定工作。

  (五)负责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管理。负责对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行政管理,监督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落实和使用。管理城镇危房鉴定工作,委托技术鉴定机构开展鉴定活动。

  (六)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物业管理的行业指导和监督,负责对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管,负责对物业维修资金和住宅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使用进行监管。

  (七)负责拟定、监督城市建设计划。负责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承担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城建项目督导、调度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工程的预、决算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以及装配式建筑工作;参照省市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含住宅室内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房建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

  (十)负责推进全县建筑科技应用和节能减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与科技项目;推广应用建筑新技术、新材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指导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的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十二)负责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勘察设计行业、燃气行业等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全县白蚁防治管理。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及县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白蚁灭治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建设行业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参与全县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分工

  卢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局行政全面工作。

  敖秋生(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分管棚改办。

  俞文青(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分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验收、建筑节能施工、文明施工管理、扬尘整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保险、防火防汛工作;分管安质站。挂点联系检测站、监理公司。

  彭春(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建筑业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建设执法、建筑企业帮扶、建筑行业教育培训、建设行业政策法规、社会信用、招投标、工程造价监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工作。分管建筑监管股(招标办、行政审批股)。挂点帮扶广厦建筑公司,挂点联系正平造价所。

  严永宏(副科级干部、总工程师):分管城市更新,协助余文青同志分管安全生产。

  袁分生(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党务、组织、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干部职工培训教育、老干部、老科协、关工委、青年、妇女、计生、财务审计、争资争策、招商引资、节能减排、武装、机关党建、计划统计、人事编制、工资职称、绩效考核、固定资产、工会、建筑档案管理、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城乡燃气、城市污水治理、城市防洪。分管办公室(城建档案室)、城建股,挂点帮扶县建公司、分宜顺民天然气公司和分宜宇泽森燃气公司。

  易晚生(一级主任科员):负责村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乡村振兴)、城乡环境整治(高铁沿线)工作。分管村镇建设股。

  黄智海(一级主任科员):负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节能(含消防设审)、绿色建筑和咨询行业管理、工业企业帮扶工作。分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分管勘察设计节能股、项目办。

  陈榆(二级主任科员):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联审联验、白蚁防(灭)治、房屋安全鉴定、执法监察、房地产协会工作。分管房地产管理股。

  刘政(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法制、综治、信访,直管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王若根(二级主任科员):负责驻场村包点和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钤山镇冶元村第一书记。

  周建东(二级主任科员):协助袁分生同志分管城市污水治理,挂点中水环保有限公司(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四、县住建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局党委和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会务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文稿起草及审核、印鉴管理、会务组织、后勤接待、政务公开、五型机关建设、绩效考核、督查督办、提案(议案)办理、公共节能、生育服务、工会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职工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改革与评聘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和审计;负责机关财务及下属单位经费的计划、分配和管理,组织汇总、编制财务预决算;负责固定资产、劳动工资、办公用品的采购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原房改房档案的查询及遗留问题的处理;负责局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审批;负责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勘察设计行业、燃气行业等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的统一受理、审核、审批;负责项目报建审批服务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建筑监管股。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及建筑市场的行政指导和行业监管,依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机构的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进行动态管理,承办企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动态核查及挂证清理等工作;负责房产经纪、房产评估等中介企业资质初审及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建筑市场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外来企业的登记和信用体系工作;参与全县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开发企业及项目转让备案、商品房预售管理和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县住宅物业质量保修金归集和使用的管理;负责建筑业和房地产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内国际承包和建筑劳务承包;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建筑市场等执法稽查工作;规范和整顿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工作;负责综治法制工作,牵头全局信访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

  (三)城乡建设股。负责拟定、监督、指导、实施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城建项目督导、调度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工程的预、决算审核工作;负责推进城市建设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的指导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城建统计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管理项目建设及其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指导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的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负责联系扶贫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四)勘察设计节能股。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动态核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规范勘察设计与建筑节能市场管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负责全县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负责推进全县建筑科技应用和节能减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节能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广应用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建筑抗震防灾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工作。

  (五)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含预制建筑构件、商品砼)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安全职责进行监管;对质量情况以及施工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报送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负责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全县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全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评优和文明工地的评审工作;牵头全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承担城市建设相关创建工作,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危房安全鉴定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

  (六)房地产管理股。负责承办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的起草;负责拟定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组织保障房申报审核、摇号分配入住及后续管理;组织廉租房货币补贴申报审核并负责资金发放;负责公租房、廉租房、县直管房的租金收取及日常管理;负责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负责组织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方案,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抓好项目实施,并做好后期的维护管理工作,及时汇总报送有关信息;负责全县城市物业管理、白蚁防治的行政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联审联验、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物业维修资金交存和使用的管理;负责开展白蚁防治科普宣传,加强对蚁情的调查监控和白蚁施工企业的指导、监管;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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